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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见证·百廿”系列征集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0-30 浏览人数:951

百廿载峥嵘岁月,双甲子薪火相传。10月21日、22日,全校师生和全体校友参与了终身难忘的建校120周年系列活动,省委书记韩俊对我校建校120周年高质量论坛所作批示令全校师生和全体校友倍感振奋,为持续筑牢全体师生和校友爱校荣校的情怀,赓续建校120年以来的办学治校精神,现决定开展“见证·百廿”系列征集活动。

一、“见证·百廿”系列活动内容

(一)“见证·百廿”征文活动。

(二)“见证·百廿”视频征集活动。

结合个人或集体参与本次建校120周年系列活动的历程,通过文字或视频口述的方式,从不同方面、不同角度反映学校集中力量办大事办实事的艰辛历程和显著成效,反映全体师生校友和社会各界心系学校事业发展的点点滴滴和感动瞬间,反映全校师生校友在此次活动中的典型事迹和生动故事。

二、征文对象

全体师生员工、校友以及关心支持学校发展的社会各界人士。

三、系列征集活动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11月15日截止。

四、作品要求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作品需拥护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播社会正能量,突出思想性和艺术性。

2.征文写作需结合个人或集体参与本次建校120周年系列活动的历程撰写,体裁不限,征文文稿不超过1000字。纪实叙事、散文随笔、诗词歌赋、论文、报告均可。征文标题居中,使用三号黑体;正文字体使用四号宋体,首行缩进2字符,28磅行距。

视频需结合个人或集体参与本次建校120周年系列活动的历程拍摄口述,形式不限,视频时长不超过2分钟,可以以个人为单位录制,亦可与其他校友一同录制。横屏拍摄,画面保持清晰稳定;1080P 30帧以上的MP4格式原视频;拍摄场景尽量选择柔光条件下,以免光线过强,避免在逆光或侧光条件下拍摄,手机拍摄请使用后置摄像头。提交视频作品时,可同时提供必要的文字说明,例如出镜人的姓名。

3.投稿要求:

投稿征文和视频需注明“征文+单位(或班级)+姓名+联系方式”或“视频+单位(或班级)+姓名+联系方式”。

4.投稿方式:

(1)校友及教职工投稿:联系人:戴老师 投稿邮箱:xqb@abc.edu.cn

(2)学生投稿:联系人:卢老师 投稿邮箱:tw@abc.edu.cn

五、工作要求

1.校内各单位要加强开展“见证·百廿”系列征集活动的宣传组织工作,积极动员本单位师生和校友参与。

2.所有征集作品均须为原创,如已在其他刊物公开发表,请注明出处。若出现侵犯他人著作权、名誉权等行为,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纠纷均由作者自行承担。

3.学校将对征集作品评选出若干奖项,对获奖作品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品,优秀作品将在学校官方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刊登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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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26日